|
|
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8-12 22:46
|
|
|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8月12日(农历2023年6月26日),星期六讯:烟台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
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莱州市委批准,莱州市纪委监委对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鹏春无视中…
|
北京时间2023年8月12日(农历2023年6月26日),星期六讯:烟台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
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莱州市委批准,莱州市纪委监委对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王鹏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鹏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以权谋私,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鹏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莱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莱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鹏春开除党籍处分;由莱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烟台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
|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