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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试行“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公告 |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4-11-0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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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11月3日(农历2024年10月3日),星期日讯:枣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试行“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的通知》(鲁市监注函〔2024〕154号),枣庄市被列为“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市。为全面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探索改革经验,营造更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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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11月3日(农历2024年10月3日),星期日讯:枣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试行“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的通知》(鲁市监注函〔2024〕154号),枣庄市被列为“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市。为全面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探索改革经验,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市场环境,经广泛征求各有关市直部门意见,枣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实施方案》(枣政管办〔2024〕7号),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试点期间,枣庄市各级登记注册部门不再向辖区内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实行按需发放。
“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是指依托信息化技术、数字化手段,强化企业身份证明电子化、数字化、便利化,改变以纸质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模式,替代为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新兴模式。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系统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可以随时下载并领用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或爱山东APP即时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可以授权他人管理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并可以随时收回管理使用权限,方便企业内部管理和协作。
《公司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理解和支持“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改革工作,转变观念,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社会服务等领域认可并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枣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山东省枣庄市“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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