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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的公示 |
【政公网】
栏目:贵州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2-10-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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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10月27日(农历2022年10月3日),星期四,关于认定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的公示。
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认定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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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10月27日(农历2022年10月3日),星期四,关于认定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的公示。
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认定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遗工坊(原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加强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促进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参照《贵州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传统手工艺),组织开展了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认定工作。通过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提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自愿申报。根据认定程序要求,经市文旅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审核、严格把关。认定都匀摆忙十里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4家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为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结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组
联系电话:(0854-8260382)
邮箱:294828731@qq.com
通讯地址:都匀市江城大厦D栋11楼
联系单位: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4-8222466)
邮箱:dyrsjb@163.com
通讯地址:都匀市南洲国际马鞍山安置房11、12栋1-2楼
联系单位:都匀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54-8223963)
邮箱:380912748 qq.com
通讯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79号
邮政编码:558000
附件:1.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2.都匀市第一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
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匀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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