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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
【政公网】
栏目:新疆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1-2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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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1月21日(农历2022年12月30日),星期六,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隐患意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18日,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村“大喇叭”讲出道路交通安全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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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3年1月21日(农历2022年12月30日),星期六,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隐患意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18日,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村“大喇叭”讲出道路交通安全最强音。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农村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大喇叭”,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醒农民农村道路照明条件较差,特别要注意夜间行车安全,确保机动车照明、喇叭等机车设备完好,车尾部张贴反光贴对自身及其他车辆都能够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农村地区老年人驾驶电动车、三轮车的数量较多,但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比例较小。民辅警劝导农民秉持对自身对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坚决拒绝侥幸心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积极倡导“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此次通过农村“大喇叭”传播交通安全活动,共出动警力12人、警车4辆、受教育群众3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远离事故、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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