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朝阳区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政公网】
栏目:北京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2-23 21:23
|
|
|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2月23日(农历2023年2月4日),星期四,北京市朝阳区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月20日上午,朝阳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玲玲,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蓝向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辛尚民、薛强,区委书记文献,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小杰…
|
北京时间2023年2月23日(农历2023年2月4日),星期四,北京市朝阳区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月20日上午,朝阳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玲玲,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蓝向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辛尚民、薛强,区委书记文献,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小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小浩,区人民法院院长龚浩鸣出席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营造朝阳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区域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朝阳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服务保障“两区”建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聚焦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围绕“两区”建设制度创新和法律风险防范,以合同执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涉互联网侵权纠纷等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为重点,建立互联会商、普法宣传、多元解纷、司法建议等12项机制,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朝阳区“两区”建设。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