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
【政公网】
栏目:内蒙古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2-04-02 18:55
|
|
|
摘要:2022年4月2日(农历2022年3月2日),星期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4月1日,清水河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永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在俊、多化雄、王善权、赵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付振强,及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
|
2022年4月2日(农历2022年3月2日),星期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4月1日,清水河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永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在俊、多化雄、王善权、赵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付振强,及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各专工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清水河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清水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清水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组名单(草案)》。会议任命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是严格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旗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制定的更具体、更详细、更符合实际的地方法规,对常委会职权、会议议程、主任会议职责、常委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等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对于旗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人大常委会同“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人大系统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地方组织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熟悉掌握工作条例等开展人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懈努力。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