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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
【政公网】
栏目:内蒙古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3-22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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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3月22日(农历2023年闰2月1日),星期三讯: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为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聚焦“一老一小”,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求,近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开展了特殊食品经营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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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3年3月22日(农历2023年闰2月1日),星期三讯: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为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聚焦“一老一小”,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求,近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开展了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辖区内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场所“两专、一单、虚假宣传”情况。一是严查经营场所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专柜或专区是否设置提示牌,提示牌字体颜色是否使用绿底白字黑体字样式。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是否张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信息。二是严查经营场所是否根据经营类别张贴《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三是严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销售来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保健食品是否过度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存在“母乳化”宣传等。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主体发放了《保健食品选购消费提示》等宣传材料,督促经营主体严把进货源头关,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主体31家次。下一步,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
作者:何晓冬
审核:马显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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