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车虫子、保护伞”违法犯罪的通告 |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6-06 22:36
|
|
|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6月6日(农历2023年4月19日),星期二讯:举报有奖!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车虫子、保护伞”违法犯罪的通告。
警方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带路”、“车虫子、保护伞”等专项行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
|
北京时间2023年6月6日(农历2023年4月19日),星期二讯:举报有奖!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车虫子、保护伞”违法犯罪的通告。
警方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带路”、“车虫子、保护伞”等专项行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以经营停车场等名义,从事“带路”“指路”和疏通“关系”服务,为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或者降格处罚提供便利的;
2.通过设卡拦截或强行拦截等方式对过往车辆索要“通行费”“带路费”等行为;
3.通过蹲守、尾随、盯梢等方式,获取执法部门日常执法动态信息,为运输车辆提供躲避执法检查信息等行为;
4.违法车辆不停车接受检查、强行闯卡闯关,或无理取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的行为;
5.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与“带路”组织“带路人”或驾驶员、车主内外勾结,违法违规提供执法信息或充当“保护伞”,参与或变相参与停车场经营管理、非法“带路”、设卡收费的违法犯罪行为。
6.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害办事群众合法利益,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
二、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带路”违法行为以及“车虫子、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凡是举报非法“带路”“车虫子、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5-3284580或3284593,110。
特此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6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