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教育局最新发布校外培训注意事项(附举报方式)-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首页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河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苏 江西 展会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星座 企宣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 烟台教育局最新发布校外培训注意事项(附举报方式)
烟台教育局最新发布校外培训注意事项(附举报方式)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7-02 21:29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7月2日(农历2023年5月15日),星期日讯:烟台教育局最新发布!(附举报方式)。 各位家长朋友: 暑假将至,市教育局温馨提醒您,建议合理安排孩子假期活动,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尽量抽出时间和精力多陪伴孩子一起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

  北京时间2023年7月2日(农历2023年5月15日),星期日讯:烟台教育局最新发布!(附举报方式)。

  各位家长朋友:

  暑假将至,市教育局温馨提醒您,建议合理安排孩子假期活动,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尽量抽出时间和精力多陪伴孩子一起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确有参加校外培训的需求,应当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合理支配家庭收入,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并注意以下事项:

  ◆准确识别校外培训机构资质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的机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相应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家长在选择机构时,要查看核实办学场所内悬挂的上述资质证件。目前我市所有具有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学科、艺术、体育、科技培训资质的在营机构都已经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实施白名单管理,广大家长可以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以下简称专用APP)查看白名单机构及其相应资质证件信息,有效甄别所选择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切勿选择未纳入白名单管理的机构。

  ◆清楚知晓事关学科培训规定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的。暑假期间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皆属违法,请家长不要参加以“素质拓展”“托管照看”“幼小衔接”等名义开展的“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违法培训。

  ◆认真核查培训教师从业信息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业,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从事学科培训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外籍人员要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所有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办学场所、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专用APP显示的教师已经经过从业资格审查,家长能够看到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关于教师资格,在此重点提醒: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具有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的资格,这种机构签发的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家长如果有指定教师接受培训服务的要求的可以在与机构签订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

  ◆正确缴纳相应培训服务费用

  依据《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全部进入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监管,不得使用其它账户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或5000元的费用,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本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我市已全面建立校外培训收费专用账户,提倡家长通过专用APP缴纳费用,自动签订规范的电子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防范霸王格式条款。通过专用APP缴纳的费用将自动纳入专用账户监管,机构授课完成后通过平台向家长发送确认提醒,家长确认同意后(超过15个工作日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平台将相应费用进行拨付操作。家长通过平台提出合理退费请求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机构超过5个工作日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将相应费用原路返回原有账户,实现线上省心选课、安心购课、宽心缴费、放心退费。家长使用专用APP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签订纸质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后,将费用交给机构工作人员当场根据家长手机收到的验证码通过平台代交渠道将费用纳入专用账户监管,家长如果没有收到手机验证码,则所预付的费用有被侵占或挪用的风险,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范“卷钱跑路”“退费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请家长切勿将费用交给机构对公账户外的任何账户,缴费完成后要及时索取发票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税务发票,不要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税务发票,避免后期权益受损。放任机构逃脱监管,最终还是损害自己的利益!

  ◆清楚知悉培训纠纷解决路径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如果机构存在不具备资质从事培训服务、以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欺诈消费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擅自降低培训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培训活动、不提供相应教学设备和设施、以不正当理由使消费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退还有关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家长最高可以要求按照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家长如果与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齐有关证据,通过与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家长有校外培训问题

  可拨打下列电话咨询

  芝罘区6861355

  福山区2136003

  莱山区6891624

  牟平区4232952

  蓬莱区5645894

  海阳市3222021

  莱阳市7269967

  栖霞市5233316

  龙口市2600730

  招远市8246329

  莱州市2212938

  开发区6976530

  高新区6922272

  长岛区3217406

  烟台市2101871

  社会公众如发现下列校外培训领域的违法行为

  可扫描下方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

  将有关证据提供给我们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机构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等名义开展非法办学、违规培训。

  2.以“托管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各种隐形变异类学科培训。

  3.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4.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5.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学科类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非学科类机构恶意涨价。

  7.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8.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9.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10.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11.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12.违规举办或组织参加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13.其他违规培训行为。

  消息来源:“烟台教育发布”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最新资讯
  【排查隐患】莱州应急一周工作动态(2024
  【消除安全隐患】莱州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节前
  【实地督导】滨州市城管局开展第126次“品
  滨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度中心联合山东移动
  【加强交流与合作】滨州市疾控中心赴山东省寄
  滨州市疾控中心到中科益维莱健康科技(山东)
  滨州​市政府副市长杜玉杰调研百里黄河自驾游
  滨州市市政公用发展服务中心开展燃气供热服务
  滨州市住建局多措并举推进农房建设,共筑宜居
  【加强药品管理】滨州市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
推荐资讯
  滨州市公安局联合滨城分局开展“全民反恐、共
  【严查严管露头就打】滨州公安持续保持涉烟花
  滨州市政府安委会督导组到滨城区开展电气焊作
  滨州市滨城区应急局召开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
  滨州市应急局来滨城区指导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
  烟台市基层教育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
  筑牢食药安全防线丨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药
  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质量规范提升年系
  烟台市蓬莱区住建局扎实开展冬季施工质量监督
  政治生日忆初心薪火相传齐奋进-----聊城
关于我们 - 服务指南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去手机端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22-2023 www.zgw123.cn  政公网  版权所有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16933431
ICP备案:鲁ICP备08104861号-43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