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安排(7月31日至8月4日) |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7-28 22:27
|
|
|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7月28日(农历2023年6月11日),星期五讯: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安排。
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公安涉法案件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招远市公安局领导开门接访安排如下:
接访局领导、接待时间
…
|
北京时间2023年7月28日(农历2023年6月11日),星期五讯: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安排。
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公安涉法案件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招远市公安局领导开门接访安排如下:
接访局领导、接待时间
姓名
|
职务
|
接访日期
|
张海明
|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
7月31日
|
赵金祥
|
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
8月1日
|
李绍君
|
党委副书记、政委
|
8月2日
|
路光磊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8月3日
|
陈玉朴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8月4日
|
接访地点:招远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安康中路69号)
接访事项范围:招远市公安局管辖的信访事项
注意事项:
1.来访人员按照疫情乙类乙管防控工作规定做好疫情防护。
2.来访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信访材料。
3.信访诉求应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多人反映同一诉求,应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4、来访人员严禁携带违禁品,自觉配合安全检查,进入信访接待场所前将与反映信访诉求无关的物品存入专用物品保管柜内。
5.来访人员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有序、理性、文明反映诉求。
6.反映诉求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缠访、闹访、越级访;不得在接访场所滞留、滋事,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处理。
招远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8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