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10月30日-11月3日) |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10-27 20:17
|
|
|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7日(农历2023年9月13日),星期五讯: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
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公安涉法案件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龙口市公安局领导开门接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接待时间、接访领导
…
|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7日(农历2023年9月13日),星期五讯: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
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公安涉法案件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龙口市公安局领导开门接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接待时间、接访领导
姓名
|
职务
|
接访日期
|
王秉青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10月30日
|
吕晓东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10月31日
|
刘明友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11月1日
|
石建强
|
党委副书记、政委
|
11月2日
|
刘俊翰
|
党委委员、海岸警察大队大队长
|
11月3日
|
接访地点:龙口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
接访事项范围:龙口市公安局管辖的信访事项
注意事项:
1、来访人员按照疫情乙类乙管防控工作规定做好疫情防护。
2、来访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材料。
3、信访诉求应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多人反映同一诉求,应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4、来访人员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有序、理性、文明反映诉求。
5、反映诉求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缠访、闹访、越级访;不得在接访场所滞留、滋事,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打击处理。
龙口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
|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
|